
【养老金的“公平之路”还缺哪几步?】要实现养老金公平,只做控高提低、推全国统筹远远不够。缩小差距得啃更深层的硬骨头——这不只是改几个数字,更是养老理念和制度的彻底变革。
第一,转变核心理念:从“多缴多得”到“互助共济”
当前制度仍带有较强的“多缴多得”商业保险色彩。专家指出,基本养老保险是公共品,应强化集体主义的互助共济观。这意味着,在待遇调整和制度设计上,需更鲜明地向低收入、高齡群体倾斜,体现社会公平而非单纯精算平衡。
第二,创新筹资渠道:让国有资本更多反哺民生
有研究提出,可再次从国有资本中划转10%权益(特别是央企股权),成立规模约4.7万亿元的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专项基金”,其年度收益可用于定向提高农民等群体待遇。这为弥补历史形成的城乡保障差距提供了可持续的资金池思路。
第三,实施精准提标:锁定“最需要保障的人”
针对待遇最低的群体,需制定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。例如,有代表建议实施“农民养老金三年提升计划”,用三年时间将70岁以上农民基础养老金逐步提高至每月500元。这种针对特定弱势群体的阶梯式提标,比普惠式微调更能有效缩小差距。
第四,增强制度弹性:应对AI与就业形态变革
未来劳动力市场将更加灵活多元,AI可能导致就业分化。养老金制度参数(如缴费基数、年限认定)需更具弹性,探索将新就业形态收入更合理纳入缴费体系,避免大量灵活就业者因缴费困难而被排除在保障之外。
第五,强化公众参与:以透明和监督赢得信任
国家应制定口径统一、可操作的待遇调整政策,并实现信息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让公众清楚知道钱从哪里来、到哪里去、为何这样调,能极大增强制度公信力。
第六,推动制度整合:逐步弥合“双轨”鸿沟
长远看,需推动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并轨,至少在基础养老金部分逐步实现替代率均衡化。这需要巨大的政治决心和财政投入,但这是实现代际公平、消除制度碎片的必然方向。
缩小养老金差距,本质是重塑国家、市场与个人的责任边界。它考验的不仅是财政能力,更是价值排序——是将养老视为个人储蓄的延伸,还是视为社会团结的基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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